租赁物件未能交付或交付的租赁物件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如发生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及其他技术条件等与购买合同不符,或者租赁物件短缺,或者供货商延迟交付或交付地点不符,或者租赁物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以及其他根据法律和购买合同规定的供货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形,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索赔。租赁物件交货前相关的进口、清关、运输、保险、安装等事宜均由供货商负责,在租赁物件由供货商交付至安装地点之前,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供货商承担。交付之后,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